声明人:刘淑玲
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