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家属马信
2001年警察强迫我写保证,“保证我老伴不去北京”,现声明作废。法轮大法好!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