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郭小英

    我1996年7月28日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正月13進京上访,被本地公安部门带回拘留20天,罚款六千多元取保候审后,停发我的工资,2001年3月20日送我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期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意志薄弱被迫洗脑,洗脑后写了多次“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决心书”,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2002年8月31日出所回家后,由于家庭困难,急于上班,在上班13个月后才恢复工资,在这期间”610“地方土政策让我在学校、教办、教科局、派出所、公安局等有关领导手中开证明,证明我”不炼法轮功”还让我写“揭批材料”,上电视、录像给人们看,我都做了。我以前是昏了头,我还是要修炼的。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我现在特此声明以前所做、所写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