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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俊芬

    1998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有幸得法,得法前身体总是不舒服,不是这疼就是那痒,总也找不着根源,不长时间就要输一次液。得法后身心健康,就象换了个人,家里外头的活都是我一个人干。99年7.20迫害法轮功升级,乡政府、派出所以“不影响孩子前途”为借口联合家人监视我们,村支书每天一个电话向他们报“平安”。然后公安局、派出所把我们召集到老公社大院,挨个的连批带骂完了签字按手印,不然不让回家。由于当时没有认识到其严重性,带着怕心,就这样顺从了邪恶,让它们钻了空子,走了一段弯路,做了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的签字、按手印一律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助师正法,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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