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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党敏灵

    2002年4月4日晚,我被当地“610”派出所在家绑架,遭毒打后送市三看守所,并且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内,由于所内恶警和邪恶之徒强行洗脑。在高压下在惨无人道的迫害下,由于自己修得不够纯净,有人心在,被洗脑。虽然不是出自内心的签字,但是也起到了配合邪恶的作用。给大法抹黑。2003年4月4日,我被解教回家后看到了许多师父的最新讲法,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重大。特此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重新修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就做师父叫做的三件事,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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