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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倩兮、文厚义

    我们是98年下半年得法的,2001年元月天安门自焚伪案出来后,当地派出所、办事处要我们写对自焚伪案的“认识”,要按它们的要求写,当时由于我们学法不深,虽然心里明白真正的大法弟子绝不会那样做的,但是,在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两句。现在想起来心里就难受。在此,我们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错误认识作废。今后一定努力认真学法,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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