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珍香 我受过迫害,在被逼迫时,我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由于执著心怕心太强,我违背了法理,在派出所里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之后,我非常后悔。声明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紧跟正法進程,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