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官志振
我99年被派出所抓去,因学法轮功被逼迫写“保证”。现在认识到完全是错的,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作废!走好师父安排的道路,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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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