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玉芬
我在劳教所恶警的逼迫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声明一律作废。从今日起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