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彦祚、沈永加、张志兰、张志花
我们以前在被逼迫情况下写的“保证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坚定修炼,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