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光明
我在1999年代笔给徐连珍写过对大法不利的事。声明一切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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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