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忠继、薛金山、刘秀珍、候桂芬、张丽云、刘慧云、石英仙
我们在被强制洗脑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