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楚晓山
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