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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根秀 我在2002年9月份被恶人非法抄家,被搜去了很多大法书籍和真象材料,而且被非法拘留14天。当邪恶要我保证“以后不再发真象材料”,由于正念不足,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特此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作废。我一定要洗刷掉这个污点,坚信师父,坚定大法,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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