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兰实 我是大法修炼者,以前对公安、恶警让我“签字”一事我悟错了,感觉无所谓,只要心在修就行。后来通过学法与同修的切磋,我才悟到签字是错误的,是在向邪恶妥协,我做得不正,没有维护好大法。在此严正声明,过去所有的签字、“悔过”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决不动摇。做师父的合格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