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春芝、李长青
我们在邪恶迫害下,在“保证书”上的签名和画押都不是自愿的,现声明全部作废。在修炼的路上,紧跟师尊,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3/76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