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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信清 我2004年4月6日早晨我在抢救产妇,产妇灌氧的过程中被县公安政保科非法绑架、关押迫害18天后,又将我绑架到省洗脑班第十五期强制洗脑迫害。一个月内我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在他们的欺骗、恐吓、威逼、不让睡觉的情况下,使我在迷糊中说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违心的写下了可耻的“决裂书、保证书”和诽谤法轮功的可耻文章。这是我人生的最大耻辱、是对大法犯罪。今天我痛悔万分并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被迫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重新走回正法中来,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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