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秀芳
我从97年修炼法轮功,因为在平时的修炼中学法不扎实,在迫害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声明一律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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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4/76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