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饶美玲
我因学法不精,那年在亲家的威逼下,交出了一套大法书籍。现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废。坚定的跟上大法修炼的步伐,努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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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4/76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