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和清、凌素碧
我们夫妇在高压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4/76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