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钦美
我在2002年12月30日以前,在高压迫害中所签、所说、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词宣布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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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4/76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