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家属王大庆
在公司保卫科的逼迫下,替我的母亲签了字,做了对不起法轮大法的事,我知道错了,决心要改正。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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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5/76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