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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秀芬 我于96年得法,原来一身病,是师父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现在精力充沛,象换了个人。自99年邪恶迫害以来,我违心的说了“不再炼了”,还填了一个表,没看表头。我今天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坚决作废。坚决改正过来,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走好最后的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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