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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显珍 因为我修炼法轮功,2000年12月16日被公安局、派出所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70天刑事拘留,在此期间被邪恶迫害,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严正声明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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