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籍宏伟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怕心,人的观念多,在讲清真象时被恶警劫持,在恶警结案的笔录中签过字,这不符合大法弟子所为,因此严正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跟上正法進程,做到正念正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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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5/76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