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俊华
在邪恶的迫害下,因没有守住心性,写了“不修炼”的保证,现在声明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正念正行,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5/76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