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凤娥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行为的包括其他人代写的全部作废。要以“真善忍”为标准,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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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5/76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