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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代英华 我于97年9月得法,以前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身心有了很大的改变。1999年7月20日以后一次乡里下派各村治保到每个学员家中要求签字。当时由于自身学法不深,不够坚定,没有站在法的基点上考虑问题,而是在常人心的带动下,明知签字不好,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却由亲人代笔签了字,特此声明,我和我的亲人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我一定要加倍努力,精進学法,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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