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兆娥 我97年3月喜得大法,2001年5月因散发传单、挂横幅,被非法拘留、关押,被劳教3年。在劳教所的恶人迫害下,说出、做出了违背大法言行、所谓洗脑回来后,深感痛悔,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声明以上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加紧实修,坚决跟随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