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长敏
在邪恶迫害与逼迫下,所说、所写的一切有违大法的言行作废。特此声明。从今以后我要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念正行,决不再做任何有违大法的事情。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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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6/76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