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彩平、马勤俭、唐淑卿
我们于2000年11月14日去北京正法,被非法抓捕后关進本县看守所,在邪恶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三书”,现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6/76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