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平义
去年在洗脑班上,“610”写了两份“反对”、“不炼”法轮功的东西,自己当时被迫抄写,今天在此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6/76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