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艳
本人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所有说过和写过的不符合大法修炼者标准的言论和书面保证全部作废。并将以实际行动弥补由此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踏踏实实地“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4/8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