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积环
我声明凡是我在公安局、看守所所说所写的每句话、每个字都予以否认,否认被邪恶所带动下的言行。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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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7/76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