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光喜
自99年7月20日以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包括三书)声明作废。今后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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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7/76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