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彦作、沈永加、张志兰、张志花
以前在被逼迫情况下写的“保证”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坚定修炼,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7/76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