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素香 2004年2月8日下午,我因和同修一起发真象材料被恶人举报,抓至县公安局。在拘留所里,我找自己被抓的原因,讲真象不是发自慈悲心,而是做事的心,自己还有欢喜心和显示心,在这些心的驱使下,忘记了安全问题。在此提醒同修,白天的时候,不要人多,人多目标大,不要在一个地方时间过长,特别是大街上;做完后,同修最好分开。做任何时都要凭着自己的心性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强为。由于自己怕心大,对法不够坚定,我违心的写了和说了一些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说的,邪恶借机敲诈,为此事家人花了一万多元,最后邪恶以取保候审放我回家。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今后要多学法,跟上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7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