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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凤林 本人由于学法不深有放不下的执著心,在形式上配合了邪恶写了“书面保证”,给大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追悔莫及。为此我严正声明:1、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任何环境、任何场合所说的、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2、我的生命与法同在,坚修大法紧随师,窒息邪恶,证实大法,讲清真相,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7/11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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