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金莲 2001年10月份,单位领导以我在外面投送真象资料被抓为由,迫逼迫我写“保证书”,我说我没做坏事,坚持不写。他们就逼我丈夫写,丈夫被迫要代我写。这时我对丈夫说:你要写,不要写我师父与大法的坏话就行。结果是默许了他代我写下“保证书”,而且丈夫在“保证”中还写了句对大法不利的话。这是我的错。我对不起师父。现严正声明上述言行与“保证书”作废!我一定按照师父交代的三件事去做,好好学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3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