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羽健
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升华,于二000年被邪恶公安把我非法绑架到看守所進行迫害,现声明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8/76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