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欧阳素如
我以前在公安局,不该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字,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以后我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做一个跟上正法進程的真正的大法弟子,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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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元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8/76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