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英
在邪恶的强迫下,写了对不起大法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在以后的正法進程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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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8/76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