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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翠珍

    我96有幸得大法。我从小体弱多病,得法后一身轻。真正体验到了无病的感觉,使我思想和身体都受益非浅。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好像挨了当头棒,不知所措。有关的各级领导,天天找我谈话,目地是让我放弃修炼大法。我于2001年10月去北京证实大法。回来后街道办事处书记、派出所所长等人把我叫到街道办事处审我,非法关押了我几天。我单位又把我接到单位非法关押了我几天,让我放弃修炼。由于学法不深,各种执著心太重,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回到家后,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给大法抹了黑。天天在后悔中度过。通过和同修交流,认识到,哪错了就从那改。我又开始学法炼功。后来单位领导又找我,让我写“保证”,我坚定的说:我不会再写了。以前所写的全部作废!我要继续修炼。领导看我态度很坚定,没说什么就结束了“谈话”。我现在《明慧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一切过失,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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