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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迎春

    我是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九九年镇压以后没有修炼,在二OO一年又重新修炼。因给人看大法真象光碟,被人告发,单位领导找我谈话,逼我写“保证书”,我没写,单位就与派出所串通好,抓我非法拘留10天,回来后看大法书,被不明真象的同事告发,单位以派车出去工作为由,把我骗到洗脑班,因我修炼不好,还有执著心没放下,担心家里人,就出卖了同修,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对不起同修,每当想起这些,心里就愧疚,在这里郑重声明以前在洗脑班所说、所写、所做的一概作废。重新修炼,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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