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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华 我于1999年7月20日后,在单位领导的逼迫下,写了所谓的“保证”,尽管当时只是为了应付,但其言行实质上已背弃了大法,背弃了师父,是向邪恶妥协,在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对大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此我郑重声明:凡是当时邪恶迫害下做出的背离大法、不符合师父对大法弟子要求的所谓“保证”一律作废。并在今后的正法修炼中,严格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走正走好自己的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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