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付维凤
在邪恶的严重迫害中,有过不符合大法和大法的一切言行、写过的“保证书”和签字等一律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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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