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庆校、谭育英、谭经衢、陈新华、陈桃仙、唐春芳
在邪恶强制的压力下,我们在看守所、劳教所写出的与大法要求不符合的所有文字、书条等一切作废。在正法進程中,以法为师,加倍弥补以前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