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艳平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写下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在此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向世人讲清真象,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