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宗辰 我是1997年得法的,得法后,身体上、心理上受益无以言表。1999年7月法轮大法遭受迫害,因为对大法认识不深,在派出所的压力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并交了书和磁带,过后心里很是难过、悔恨之极。 2000年4月份,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到北京护法,被派出所抓去后,说了真实姓名、地址,后被送回当地。在恶警的逼迫下,违心地承认了背叛大法的东西,按了手印,过后心里非常悔恨自己,对不起师父,发誓以后一定弥补这一过错。 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有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和所有违背大法的供词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8/1122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