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守平
在1999年7.20邪恶迫害下,我所做的、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要学好法,讲清真象,做好我应该做的一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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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6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